根据学校要求和科研管理工作规定,现开始登记2021-2022学年我院在编及人事代理人员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统计关系到每位教师的利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请及时通知到每位教职工,按时申报,按时提交材料。2021-2022学年科研成果统计将借助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完成,纸质、电子版汇总表作为统计核对辅助材料,最终以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导出的数据为准。因此,本学年的科研成果必须准确、完整、清晰地登记在科研管理系统,如不上传相关材料将无法统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1.此次登记的科研成果起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每项成果只能登记一次。
2.登记成果材料应按照通知及附件的要求填写。
3.本次登记的科研成果必须在学院科研管理系统按要求录入并上传附件,个人登记科研成果必须在9月15日前完成,院部、部门审核必须在9月20日前完成。以部门为单位于年9月25日电子版汇总表发送科研处邮箱,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登记范围
1.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和备案,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及教材。
2.通过项目主管部门鉴定结项的科研项目。
3.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备案的学术期刊或在省级以上报刊理论版(仅限政治思想、德育专业)上发表的学术性论文、译文、评论等。
4.属职务发明并获得专利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5.获得奖励的科研成果。
三、材料要求
1.学术著作和教材必须在系统中上传原件、检索页。没有具体章节的成果不予统计,字数计算方法:总字数/总页数×自编章节的页数。
2.学术性论文、译文和评论必须在系统中上传刊物封面、刊号、有本人名字的目录页和正文(全文)、检索页(一篇论文一个检索页),字数在3000字以上(SCI、EI等需上传正文、收录证明)。命名为姓名+题目。
3.职务发明并获得专利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技术,需在系统中上传证书原件及包括具体内容的完整复印件和检索页(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专利检索)。
4.获奖成果需在系统中上传原件及申报材料。
5.外文成果需提交中文翻译。
6.项目成果主持人按项目成果分值70%计算科研工作量,参与人员均分其余30%的科研工作量。
7.填表前,要认真学习样表的备注,按要求填写。为了规范科研成果统计的质量,表格一和表格二、表格三都要填写。(表格二中教材要注明每个参编人员编写的章节,一人一行,按学院文件要求没有编写章节的不予统计。)
8.系统中上传的材料均需要扫描成PDF格式(不能拍照),非PDF格式系统不能识别则不计算工作量。
四、报送要求
科研秘书、科研联络人按照审核标准要求老师们上传完整、清晰的电子附件。汇总表EXCEL纸质稿要与系统中数据一致(以系统为准)。
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报送附件2-7,没有的可不填。并将电子稿打包(名称:部门+2021-2022学年科研成果)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mxkyc2012@126.com。不接受个人报送。
附件2-5表格页面布局设置为横向。附件6-7表格页面布局设置为纵向。字号9号宋体。
五、其他要求
科研秘书、科研联络人要对上传材料的准确性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与基本信息相对应。未按照要求上传附件的,由科研秘书、科研联络人打回重新上传。表格内容填写不规范的由科研秘书、科研联络人打回重新填写。
附件:
1.样表:2021-2022学年科研工作量统计表(附件2、3中的科研成果按照样表模板填写)
2.在编:2021-2022学年科研工作量统计表
3.人事代理:2021-2022学年科研工作量统计表
4.2021-2022学年科研工作量明细表
5.高层次人才考核科研成果统计表
6.在编:2021-2022学年学院科研工作量发放表
7.人事代理:2021-2022学年学院科研工作量发放表
8.科研管理系统登录及上传小提示